在燒傷治療的臨床實踐中,人們逐漸認識到燒傷發病有兩種情況。一種是燒傷面積較小,燒傷程度尚不足引起全身性病理性生理性變化,是單純的皮膚熱損傷——發病主要在局部,治療焦點也在局部。另一種情況是燒傷面積較大,可引起全身性病理性生理性變化。這種燒傷病情復雜,發病焦點不僅在于皮膚損傷的局部,還包括由皮膚熱損傷而引起的全身內臟與系統損害。在明確了燒傷發病的因素之后,一切治療的焦點自然應是盡量消除發病因素的影響。本章的重點是通過對皮膚熱損傷的發病與局部病理學變化分析,揭示燒傷局部發病學和燒傷創面的基礎理論。嚴重燒傷的發病與治療焦點另章敘述。